2008年雨城区农村基层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2008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和区三届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部署,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工作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以创新的精神、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区抗震救灾斗争全面胜利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推进提供坚强保证。
一、围绕抗震救灾,强化纪律保障
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抗震救灾重大决策部署在农村基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是今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乡镇党委、各涉农部门要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切实强化抗震救灾工作组织领导。要围绕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着重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资金物资集中、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进行监督检查,以抗震救灾的实际行动和效果检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要充分发挥乡、村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真正成为受灾群众的“主心骨”。
2、切实强化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坚持把乡(镇)村民主管理决策制度、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贯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分配、发放、使用全过程,建立健全救灾资金物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救灾资金物资各个环节规范运行。要将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分配、发放情况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做到如实公开、及时公开、详细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农村村民代表、理财小组等群众监督组织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救灾资金物资分配、发放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切实做到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向人民群众交一本“明白账”,使救灾资金物资真正用于受灾群众。
3、切实强化违纪违法案件查处。要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反映,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反映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私分、骗取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在救灾资金物资发放中不公开透明、优亲厚友和以权谋私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对在抗震救灾中因组织不力、失职渎职、漠视群众利益而出现重大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切实强化农村受灾地区社会和谐稳定。要督促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心理安抚和教育疏导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勇于面对灾情、克服暂时困难,树立战胜自然灾害、重建美好家园的坚定信心。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让受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加强抗震救灾急需物资及群众生产生活必须品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趁救灾之机扰乱市场秩序、哄抬物价的行为。要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坚决打击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搞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理论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托区委党校、各类培训机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